大兴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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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府
金朝元朝
1153年-1368年
历史 
• 成立
1153年
• 废除
1368年
前身
析津府
今属于 中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大兴府,中国金朝初年至元朝末年的

沿革

金朝

金朝贞元元年三月二十六日(1153年4月21日),从上京路会宁府迁都至燕京路析津府,并改燕京路中都路析津府大兴府,治大兴县(旧名析津县,在今北京市)。大兴府辖境为今河北省内长城以南,永定河北运河流域之间,领九县:大兴(附郭)、宛平(附郭)、安次、漷阴、永清、香河、武清、昌平、良乡;六支郡:通州蓟州易州涿州顺州檀州。贞元二年(1154年),废檀州,所领密云县改属顺州大定十二年(1172年),分香河县置宝坻县。承安三年(1198年),以宝坻、香河、武清三县置盈州,为大兴府支郡。不久即废盈州,三县仍属大兴府。贞祐二年五月十八日(1214年6月27日),迁都南京路开封府,升通州为防御州。至此,大兴府领十县:大兴、宛平、安次、漷阴、永清、宝坻、香河、武清、昌平、良乡;四支郡:蓟州易州涿州顺州。贞祐三年(1215年),大兴府陷于大蒙古国[1]

元朝

大蒙古国太祖十年(1215年),改中都路燕京路,大兴府仍隶之。太宗七年(1235年),安次县改属霸州至元元年(1264年),复燕京路中都路,大兴府仍隶之。至元四年(1267年),迁都于此。至元九年(1272年),改中都路大都路,大兴府仍隶之。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漷阴县为漷州,香河、武清二县改属漷州。至此,大兴府领六县:大兴、宛平、永清、宝坻、昌平、良乡。[2]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大都路北平府;废大兴府[3],领县直隶于北平府

长官

金代大兴尹(1153年-1189年)

金代知大兴府事(1189年-1215年)

元朝大兴府尹(1215年-1368年)

以下由大都路总管兼任

参见

注释及征引文献

  1.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辽金卷》
  2. 《元史·卷五十八·志第十》
  3. 终元一代,大兴府始终未废,大兴府尹由大都路总管兼任。参见郭声波:《〈大元混一方舆胜览〉的价值与缺陷》,《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1期。
  4. 《金史·卷八十·列传第十八》
  5. 5.0 5.1 《金史·卷五·本纪第五·海陵》
  6. 《金史·卷六·本纪第六·世宗上》
  7. 7.0 7.1 7.2 《金史·卷八十五·列传第二十三》
  8. 8.0 8.1 《金史·卷七·本纪第七·世宗中》
  9. 9.0 9.1 9.2 《金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五十八·世戚》
  10. 10.0 10.1 《金史·卷九十五·列传第三十三》
  11. 《金史·卷八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12. 《金史·卷八·本纪第八·世宗下》
  13. 《金史·卷一百〇五·列传第四十三》
  14. 《金史·卷九十七·列传第三十五》
  15. 15.0 15.1 15.2 《金史·卷十·本纪第十·章宗二》
  16. 《金史·卷六十六·列传第四》
  17. 《金史·卷十一·本纪第十一·章宗三》
  18. 18.0 18.1 《金史·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七十·逆臣》
  19. 《金史·卷九十八·列传第三十六》
  20. 《金史·卷十二·本纪第十二·章宗四》
  21. 《金史·卷十三·本纪第十三·卫绍王》
  22. 《金史·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六十六·循吏》
  23. 23.0 23.1 《金史·卷十四·本纪第十四·宣宗上》
  24. 《元史·卷一百四十七·列传第三十四》
  25. 《元史·卷二百〇五·列传第九十二》
  26. 《元史·卷一百五十·列传第三十七》
  27. 《元史·卷十九·本纪第十九》
  28. 《元史·卷一百六十八·列传第五十五》
  29. 《元史·卷八十一·志第三十一》
  30. 《元史·卷三十五·本纪第三十五》
  3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