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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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费又名国防预算(英语:Military budget)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持武装力量而支出的费用。中国自古战乱频频,军费支出一直是个很大的项目。

军事费用,往往是很大的负担[1],一旦有战争发生,军费开支往往直线上升,所谓“军旅一兴,费靡巨万”[2]。古代以田赋出兵,[3]故称兵车为“赋舆”。[4]

上古

在中国历史上,早期的军费来源主要按土地征收农产品作为军事开支的费用,即“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夏朝的士兵来源即是民,忙则耕,闲则战。孟子提到“夏后氏五十而贡”,[5]夏代农民在耕种自己的五十亩地之外,还要耕种五亩公地,即如赵岐《孟子注》所说“民耕五十亩,贡上五亩”。后桀四处讨伐,他提升田赋数额以充军费,从而加重人民负担,“万民甚苦”,使之最终离弃夏后投奔商汤。《孟子·滕文公上》记载: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这是说夏代授田一夫五十亩,殷商为一夫七十亩,周代则是一夫百亩。

商代军队中士兵的口粮和武器皆需自备,政府没有养兵的预算。[6]但如果是千里之外的远征军,加上旷日持久的戌期,军费如无政府支持,其战事也是难以想像的。商纣王连年远征,让周国有机可乘,周武王亲率兵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进军伐商,取得胜利,建立周朝。

东周时期的周天子地位低落,各地诸侯战事频仍,春秋时期战需极大,管仲曾表示:“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7]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前594年)秋七月,鲁国实行“初税亩”,就是为了应付连年征战。税亩是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进行征税,即“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初税亩实行之后,鲁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诸侯国纷纷仿效。

战国时期,周赧王用天子的名义召集六国出兵伐秦,由于没有军费,只好向富商借钱,后来债主纷纷上门讨债,他只好隐藏一座高台上,这是【债台高筑】的典故。[8]

秦始皇大规模用兵,军费消耗极巨,所征的赋税已达百姓收入一半以上,[9],当时已有“口赋”的人头税,到了“百姓贺死而吊生”的地步。[10],以致于秦末“关东群盗并起”,冯去疾李斯等大臣向秦二世胡亥进谏:“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

汉朝

屯田马政是汉朝军事重点。屯田始于西汉,兵卒皆务农,以保证军粮自给,军队有警则战,无事则耕。

汉武帝时,桑弘羊推行均输法[11],因此用兵三十多年,“百姓犹不加赋,而军用给”。

从元光二年(前133年)到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先后八次派军进击攻匈奴,每次都使用数以万计的马匹。特别是元狩四年对匈奴战争,“发十万骑,私负从马凡十四万骑。”使得军马急剧消耗殆尽。乃至于元狩五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12]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武帝时,“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钜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汉武帝晚年,天下疲惫,戍卒的数量开始减少。绥和元年(前8年),张掖郡三都尉仅有士卒数百人。[13]

与羌人作战的军费支出,是东汉主要的经济负担之一,“永初中,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亿。永和之末,复经七年,用八十余亿。”[14]

据说东汉末年曹操为筹集军费组建过专门从事盗墓工作的军种,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职。[15]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之战争频繁,为保证军需无匮乏之虞,各国的赋税皆重点放在军费支出,军屯是军粮筹措的重要辅助渠道。北魏太武帝“平统万,定秦陇,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余万匹”,孝文帝即位后,“复以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

六镇之乱北魏内乱,分为东魏西魏大统年间,宇文泰建立府兵制[16]平时耕训练,有事出征,政府可减轻军费负担,北周、隋、唐初继续沿用。

建德三年(574年),宇文邕下诏废佛,寺院财物皆充为军费,所有僧侣还俗编户。

唐朝

唐初实行府兵制,中央设置军府,凡兵皆,府中的士官平时耕种,战时召集。遇有战事,府兵由中央命将率领出征,待战事结束,士兵散于府,将帅则归于朝。[17]为了节省国家的军费开支,朝廷于家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庸调,但兵器、粮食衣装等均须自备。府兵制度起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但对外作战就不可能只是府兵,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太宗出征高丽,主力是兵募。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逃散,严重缺员,府兵制遂于天宝八载正式废止,中唐时期一度考虑恢复府兵制,但碍于当时社会现实,不了了之。[18]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政府实行《度支长行旨》,军队“每岁所费,皆申度支会计,以《长行旨》为准。支度使及军州,每年终,各具破用、见在数,申金部、度支、仓部堪会。”

唐朝为了镇压安史之乱,多方聚敛军费,[19]始立榷盐法,亦即将盐户生产的盐全部低价收购起来,再以高价转卖。肃宗乾元元年(758年),以第五琦“为盐铁使,于是始立盐铁法,就山海井盐,收榷其盐。”[20]建中三年(782年),禁人酤酒,官司置店自酤收利,以助军费[21]

安史之乱后,河西陇右空虚,回纥吐蕃国趁机入侵,朝廷必须调集重兵,戌守边防。同时,藩镇割据,藩镇节度使屡次抢劫盐铁院之财赋。元和中,李师道盗焚河阴仓,“烧钱帛三十余万缗匹,谷三万余斛”。朝廷又要调集兵力讨伐藩镇。

德宗初年借长安柜坊的储款四分之一以助军费。唐武宗时建立榷茶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晚唐“西川富强,只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赠彼军储。”

唐朝末期仅东南地区还愿意向中央按时缴纳税务收入,朝廷军费大部分靠盐税收入开支,时人称“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僖宗朝以宦官田令孜为神策中尉,“怙权用事,督赋益急,王仙芝黄巢等起,天下遂乱,公私困竭”。田令孜与王重荣争夺盐利的结果,王重荣一怒之下进兵长安,引起僖宗再度出奔凤翔

五代十国

五代的士兵都是职业军人,由财政供给衣粮。但国家却只供给士兵本人衣粮,家口不入军籍,其全家的生活在制度上没有得到合法的保障。[22]士兵衣服一年分两次供给,称为夏衣、冬衣。因此军费在五代的财政支出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后周世宗称:“朕自即位以来,恶衣菲食,专以赡军为念;府库蓄积,四方贡献,赡军之外,鲜有赢余。”[23]

宋朝

宋太祖建立“封椿库”,打算“封椿库”的钱把燕云失地赎买回来。

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订立澶渊之盟,由宋室岁输银10万两、绢20万匹,仁宗庆历二年(1042),增为银20万两、绢30万匹。王旦曾对真宗说:“国家纳契丹和好已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遗,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24]

宋朝的军费开支长期占去岁出一半以上,战时高达十分之七八,“一人充军,数口之家得以全活”,而且士兵还能额外得到赏赐、装钱等。北宋大量养兵,“竭民赋租以养不战之卒,糜国帑廪以伏坐食之校”。宋初禁军20余万[25],太宗时30余万,真宗时40余万,仁宗时82.6万[26], 再加厢军则超过百万,宋朝募兵制不仅要养士兵本人,还要养家人。英宗治平初年,蔡襄任三司使,提到当时的财政状况“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27]王铚说北宋三司一年的收入,养兵之费“常什八”。[28]宋孝宗告诉光宗说︰“当今天下财赋以十分为率,八分以上养兵,不可不知。”

明朝

明朝行卫所制,养兵百万,寓兵于,希望自给自足。[29]朱元璋得意宣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30]永乐时,兵额达到二百七十余万人。[31]可是到了明朝中叶,土地兼并严重[32],军屯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军费负担因卫所制度的衰落而比以往更加沉重。嘉靖年间各地募兵数量日增,陕西三边“屯田满望,十有九荒”[33],甘肃屯田,名存实亡。[34]嘉靖二十五年(1546)都御史杨博巡抚甘肃,“入境以来,见所至荒田不下万顷”。[35]万历《明会典》卷二八载:“国初不过五万两,……嘉靖元年始增六万,四十五年始定一十二万。”。万历年间,日本丰臣秀吉发动的朝鲜之役,使得中国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与军费。

万历二十年至二十六年明朝出兵朝鲜共派兵十六万六千七百余人,约为全国二成的兵力,费饷银一千七百余万两,每年所耗军费高达二百四十万两,史称万历朝鲜之役[36]万历二十八年,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费饷200.3万余两[37]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反明。为应付辽东的军事需要,户部尚书李汝华议请亩加三厘五毫之赋,明年复加三厘五毫,四十八年(1620年)又议请再加二厘,前后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是为辽饷。[38]

崇祯四年(1631年),提高到一分二厘,共银六百六十万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得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39]崇祯年间,财政困难,罪臣被杀后,往往籍没其家产,限时把赃银解进京城。[40]崇祯十年(1637年),兵部尚书杨嗣昌为镇压民起义的费用,奏请增兵十二万,加征“剿饷”,总数两百八十万两,直到十三年(1640年)被迫停止。崇祯十一年(1638年)九月至十二年三月,清兵数次绕境蒙古长驱直入内地,杨嗣昌提议征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

崇祯十一年(1638年)九月至十二年三月,清兵数次绕境蒙古长驱直入内地,杨嗣昌提议征派“练饷”七百三十万两。此即明末三饷,辽饷、剿饷、练饷三项赋税的合称,成为明末虐政。

清朝

清朝乾隆年间有十全武功,这十场战争,有胜有负,都打得艰苦卓绝。乾隆一朝所用军费,约在一亿三千万两以上,为了应付繁浩的军费开销,当时盐商总计捐输不下一千三百一十万两白银之巨[41]。嘉庆元年(1796年),爆发了白莲教起义,规模浩大,前后历经九年,清廷耗用军费二亿两白银。[42]

咸丰年间爆发金田起义,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所需庞大的军费,使清政府面临空前的财政危机。咸丰三年(1853年)开征釐金,釐金属于一种地方商业税。由于湘军初期主力在江西,为了筹饷,曾国藩不得不置关设卡,抽取漕折、厘金。但江西又是农业省,商业不发达,久经战乱使得地方政府财源极其枯竭,随着湘军主力已转到江苏、浙江一带,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十七日,沈葆桢被提拔为江西巡抚,沈决定保留江西釐金,自行组建地方兵勇。为了争饷问题,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与沈葆桢争夺江西釐金,双方相峙不下。曾国藩的湘军饷项须自筹,他在给诸弟的信中提到:“饷项已空,无从设法,艰难之状,不知所终。”[43]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由于湘军“欠饷多者十五个月,少者七八个月”,只能食粥度日,曾国藩请九江关道蔡锦青解送九江关洋税三万两给湘军。蔡锦青被沈葆桢制止,沈葆桢还命令蔡追回已解送之余款,否则撤职查办。曾国藩不得不将银子退还。沈葆桢在给友人吴惟允的信中提及此事:“吾辈出而任事,国家是为,岂其为朋友私情耶?”

光绪二十五年,户部奏称:“近年大费有三:曰军饷,曰洋务,曰息债。”阎敬铭掀开了户部的许多黑幕,最著名的是云南省军费报销案

注释

  1. 《系年要录》卷二十六:“丙寅,上谓辅臣曰:‘国用匮乏,政以所费处多。’吕颐浩曰:‘用兵费财,最号不赀。故汉文帝不言兵而天下富。’上曰:‘用兵与营造最费国用,深可戒也。’”
  2. 元史·叶李传》
  3. 汉书·刑法志》载:“因井田而制军赋。……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
  4. 左传·成公二年》:“群臣帅赋舆,以为鲁卫请。” 杜预注:“赋舆,犹兵车。”
  5. 孟子·滕文公上》
  6. 杨升南《商代财政制度》
  7. 管子·参患》
  8. 《汉书·诸侯王表序》中说:“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分为二周,有逃责(债)之台……”
  9.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记载:“往者秦为无道,残贼天下,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百姓疲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汉书·食货志》记载:“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10. 淮南子·氾论训》:“(秦)发适戍,入刍稿,头会箕赋。”《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百姓疲敝,头会箕敛,以供军费,财匮力尽。”《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之言:“(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七国考·秦食货》引《咸阳大事记》记载:“秦赋户口,百姓贺死而吊生。故秦谣曰:'渭水不洗口赋起。'”
  11. 《史记·平准书》记载:汉武帝置初郡十七,“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大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
  12. 《汉书·武帝纪》
  13. 《汉书·匈奴传》记载:绥和元年(前8年),夏侯藩谓匈奴单于曰:“窃见匈奴斗入汉地,直张掖郡,汉三都尉居塞上,士卒数百人寒苦,候望久劳。”
  14. 后汉书·段颎传》
  15. 陈琳《为袁绍檄豫州》:“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肃恭,而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令全朝流涕,士民伤悲。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16. 《玉海》卷一三八引《后魏书》云:“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统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大将军统二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军,凡柱国六员,复加持节都督以统之。十六年籍民之有才力者,为府兵。”
  17. 新唐书》卷50《兵志》载:“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
  18. 资治通鉴》卷一三二“贞元二年”:“德宗与李泌议复府兵,泌历叙西魏以来兴废之由。上曰:‘俟平河中当议之。三年七月,问泌以复府兵之策,泌请募戍卒屯田。旧制三年而代,及其将满,下令有愿留者,即以所开田为永业,不过数番,戍卒皆土著,乃悉以府兵之法理之。既而愿耕者什五六。’”
  19. 吕澂《中国佛学源流略讲》附录《禅宗》:“唐朝遭遇了‘安史之乱’,统治阶级为了应付军费,多方聚敛。”
  20. 唐会要》卷87
  21. 通志
  22. 胡如雷《隋唐五代社会经济史论稿》p.181
  23. 《资治通鉴·后周太祖显德元年》:“军士有流言郊赏薄于 唐明宗 时者,帝闻之,壬午,召诸将至寝殿,让之曰:‘朕自即位以来,恶衣菲食,惠以赡军为念……汝辈岂不知之!’”。
  24. 《长编》卷70
  25. 钱穆《国史大纲》
  26.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八年》:“向因夏人阻命,诸路增置禁军约四十二万余人,通三朝旧兵且八九十万人,其乡军义勇、州郡厢军、诸军小分剩员等不在此数。”
  27. 蔡襄《国论要目十二篇》的《强兵篇》
  28. 王铚《枢庭备检》
  29. 《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官军共一百二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内外卫所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
  30. 《续文献通考》卷一二二
  31. 《明书·戎马志三》载:“正统中天下未多事之先,五府并锦衣等卫所官旗军人及边腹额兵共三百一十五万八千一百七十三员名。”
  32. 正统六年(1441),尚书王骥奏称,贵州二十卫所屯田、池塘共九十五万七千六百余亩“良田为官豪所占”,“贫穷军士无寸地可耕”(《英宗实录》卷80,正统六年六月壬午)。正统九年十一月,河南按察司佥事徐朝宗奏:“大宁都司官军指挥佥事田礼等八千二百九十五员名,侵占屯地四千一百二十七顷有奇,递年不输子粒。”(《英宗实录》卷123)
  33. 《世宗实录》卷100,嘉靖八年四月戊子。
  34. 《世宗实录》卷165,嘉靖十三年七月戊寅。
  35. 杨博:《查处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273。
  36. 李光涛:《朝鲜壬辰倭祸史料》序文
  37. 曹于汴《遵例盘库敬报空虚之状仰乞圣鉴亟图长策以济国用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二
  38.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赋役》
  39. 《明史·食货志二》记载“崇祯五年”:“御史郝晋言:‘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馀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疏语虽切直,而时事危急,不能从也。”
  40. 佚名《崇祯长编》卷二:“帝谕,军饷急需,解运中断。今特选乾清宫管事王绅、同科臣韩如愈、马嘉植、辜朝荐,着各炤题定地方,察已蠲免过钱粮。……周延儒、吴昌时赃银,炤敕谕内数月勒催星解。”
  41.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331页
  42. 郑天挺:《清史》
  43. 〈致诸弟(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曾国藩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