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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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 | 中共二大 |
日期 | 1922年7月16日 | - 23日
地点 | 上海公共租界西区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 |
主持人 |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 |
参与者 | 中共二大代表:11人 |
主要内容 | 选举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会址在当时的上海公共租界西区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现上海成都北路7弄30号)李达的寓所。大会代表12人,代表全国195名党员。[1]
决议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关于议会行动议决案》、《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等9个决议案。[2]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布:“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大会还专门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在中共一大的纲领中,仅规定“联合第三国际”。中共二大作出的这一组织关系变化决定,对中国共产党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1]
中共二大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党章。《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忠实代表。”中共二大全面接受了列宁的建党思想。[1]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党的最高纲领,即最终目标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党的最低纲领,即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和革命的基本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1]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中国共产党接受加入共产国际的二十一条,成为国际共产党的中国支部。
选举
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邓中夏、高君宇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李大钊、李汉隽、向警予)。陈独秀担任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大会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并由蔡和森任主编。[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革命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网,2002-09-14. [2005-11-08].
-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新华网,2003-01-19. [2005-11-08].
参见
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 | ||
前任: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次 1922年 |
继任: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