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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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人大法”)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于1953年参照苏联大众图书馆十进分类法苏联小型图书馆适用十进分类法,并参考该校自身需求研制的一种十进制图书分类法[1]。该分类法是1949年以来中国首个参考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体系编制的图书分类法,也是一份改变了严格层累十进制体例的图书分类法[2]

该法经过多次修改:1953年完成第一版,1954年6月公布第二版(即初稿)[1],1955年、1967年、1962年、1982年、1996年[3]分别进行了修订[2],最新版本为第六版(1996年出版)[4]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出现前,该分类法在中国部分图书馆使用,并仍然应用于中国的统一书号[5]。截至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已完成对1995年以后出版藏书的分类号转换工作,由人大法转换为现时更常用的中图法[4]

分类概述

该法将书籍分类为17个大类[6],并设置了综合复分表,中国民族复分表、中国时代复分表、中国地区复分表、苏联加盟共和国复分表、国家复分表之一、国家复分表之二、国际时代复分表、世界地区复分表等九个复分表[2]

参考资料

  1. 1.0 1.1 皮高品.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评介. 武汉大学人文科学学报. 1956. 
  2. 2.0 2.1 2.2 陈远; 于首奎; 梅良模; (等).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 社会和人文科学.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 2-1079 [2021-09-07]. 
  3. 郭宝文;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六版修订概况. 江苏图书馆学报. 1996, (04). doi:10.16810/j.cnki.1672-514x.1996.04.003. 
  4. 4.0 4.1 王惠芳;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图书分类法转换实践与管理机制的完善——以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为例. 河南科技. 2011, (21): 26–27 [2021-09-07]. ISSN 1003-5168. 
  5. 统一书号. 合肥市图书馆. [2010年6月1日] (简体中文). 
  6. 图书分类. 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2021-09-07].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