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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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
加挂牌子 国家版权局
牌子挂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主要领导
署长 暂缺
机构概况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直机构对外加挂牌子)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对外官网 www.nppa.gov.cn

国家新闻出版署(简称:新闻出版署,英语:National Press and Publication Administration,缩写:NPPA),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的牌子,同时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1]

国家新闻出版署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定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历史

1987年1月13日,《国务院关于成立新闻出版署的通知》(国发〔1987〕3号)称,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家出版局,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负责全国新闻出版事业的管理工作;保留国家版权局,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3][4][5]。新闻出版署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工作进行管理,保证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新闻出版署机关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期刊管理局、报纸管理局、图书管理局、印刷管理局、发行管理局、计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国家版权司和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并设有5个直属处,编制300人[3]

1987年在青岛召开全国版权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地方版权管理机关的任务。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1991年起实施。1989年成立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的前身,设在新闻出版署[2]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审定了新闻出版署的职能、机构和编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工作进行管理,保证社会主义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报纸管理司、期刊管理司、图书管理司、音像管理司、技术发展司、发行管理司、版权司、计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外事司和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350人(含工勤人员)[3]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根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新闻出版署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管理工作,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在著作权管理上,国家版权局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根据中共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在职能转变中要从对新闻出版活动的微观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的宏观管理,从集中管理转向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要加强新闻、出版、著作权立法,强化监督职能;将具体事务性职能下放或转给直属单位、地方、行业协会。机关内设办公室(对外可用法规司印章)、图书管理司、报纸管理司、期刊管理司、音像管理司、发行管理司、技术发展司、计划财务司、人事教育司、对外合作司、版权司和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265人。另设纪检、监察、审计等派驻机构及后勤、老干部服务机构,编制另行核定[3]

1998年3月,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继续设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国家版权局名义对外单独行使职权。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计划财务司)、图书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司、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印刷业管理司(科技发展司)、人事教育司、对外合作司、版权管理司和机关党委,机关行政编制145人。另设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后勤服务机构,编制另行核定[3]

2001年,新闻出版署由副部级升格为正部级单位,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版权局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4]。2001年4月7日,新闻出版署召开署直系统干部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柏林宣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出版署升格为正部级单位,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决定,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云山讲话[2]。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1〕13号)发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升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6]2001年12月1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来到新闻出版总署考察工作,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新闻出版总署升格为正部级单位,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步骤[2]

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0号)印发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称,“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7]

2008年底,位于宣武门外大街的新闻出版总署新办公楼投入使用。2009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等来到刚投入使用的新办公楼考察工作,听取了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的工作汇报[2]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的牌子[4]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撤销正部级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其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8][9][10]。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被划归中宣部,后者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11]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一节中,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12]

2018年4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挂牌[13]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新闻出版署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具体工作。中央宣传部在新闻出版方面设置下列机构[14]

内设机构

历任领导

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广东老龄网. [2018-11-25]. 
  2. 2.0 2.1 2.2 2.3 2.4 2.5 新闻出版总署六十年机构变迁记. 搜狐. 2009-09-11. 
  3. 3.0 3.1 3.2 3.3 3.4 组织史资料 附卷一 下部 第一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组织机构 第二章 中央政权组织工作机构 第二节 国务院工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 [2018-03-19]. 
  4. 4.0 4.1 4.2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2018-03-18]. 
  5. 国务院关于成立新闻出版署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1987-01-13. 
  6. 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01-04-30.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08-07-11. 
  8.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9.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10.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11. 三台合组“中国之声” 加强对外宣传力量. 星岛日报. 2018-03-21 [2018-03-21] (繁体中文(中国香港)). 
  12.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8-03-25]. 
  13.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揭牌. 新华网. 2018-04-16. 
  14.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宣部出版局巡视员王志成: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 2018-12-20 [2019-03-26]. 
  15. 蒋子文. 庄荣文兼任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署长(局长). 澎湃新闻. 2018-05-24. 
  16. 张楷欣. 庄荣文任国家网信办主任 徐麟任国新办主任-中新网. 中新网. [2018-08-28]. 

外部链接

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宣传部加挂的牌子)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