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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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时代清朝民国
编号239
登录2012年7月16日

七宝寺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至民国。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七宝寺,又名龙台院、南池书院,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七宝寺镇白虎沟村藏珠山上,始建年代无考,明正德十三年(1708)重修,清康熙、乾隆年间增建,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寺依山势而建,坐北向南,采用传统的均衡对称方式布局,沿中轴线自甫向北依次分布有牌坊、山门、前殿、大殿、文昌楼、奎星楼、南池书院楼等建筑,再以厢房、廊庑等相连接,形成封闭性较强的四合院式建筑群。七宝寺特点鲜明,是川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书院建筑群,具有典型代表性。1994年,七宝寺被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