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闻百科:非“自由版权”内容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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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春留言 | 贡献于2023年3月20日 (一) 23:20提交的版本

求闻百科社区合理使用准则(草案)

第一条 基于求闻百科“版权开放、质量优良、内容丰富”的宗旨,为避免或减少合理使用的法律风险,支持求闻百科的使命,特制定本《合理使用准则》。

第二条 合理使用内容,必须符合简短、适当、必要的原则,限于条目页面及条目讨论页面、社区讨论页面之内。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条目中引用合理使用内容:

(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该作品应该为条目或其一部分的主题,或与条目内容相关;

(二)逐字逐句且少量地引用已经发表于信息网络上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且该文章与条目内容相关;

(三)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地图

第四条 除满足第三条所规定条件外,条目引用合理使用内容,还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所引用的内容已事先公开发表,有明确的来源或发表位置;

(二)所引用的内容难以找到来自公有领域或符合著作权方针“版权开放”原则的替代品;

(三)所引用的内容应限制在最小限度、最少数量;

(四)所引用的内容应与条目内容或主题有关;

(五)条目对所引用的内容或其所展示的主题做出描述、分析、评论;

(六)所引用的内容与条目结合后,提供了较所引用内容更多的信息;

(七)条目引用相关内容后,未在传播影响力、市场影响力方面对原作品产生替代作用;

(八)所引用的内容符合求闻百科的其他内容方针。

条目讨论页面、社区讨论页面使用合理使用文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五条 合理使用内容,应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嵌入文件形式引用合理使用内容,应在文件的描述页面内将内容来源、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分条列明;使用公益性地图的,若文件本身未载明的,还应在描述页面列出审图号。

以引文形式引用合理使用内容,应以脚注、括注等合理形式在页面内列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指明书刊、网址等作品发表位置。

第六条 以嵌入文件形式插入页面的内容,必须使用在至少一个页面内。长期未被页面使用的合理使用文件,应予以删除;但是,公益性地图除外。

以引文形式插入页面的内容,未给出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引文所在位置之一的,应予以删除。

第七条 引用合理使用的文字,必须按原文摘录,且必须加注引号或其他适当形式予以强调;若做出任何修改,必须作出明确、清楚的注明,且不得扭曲原文的含义或中心思想。严禁大量引用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字内容。

第八条 引用合理使用的视听作品、录音录像、广播电视节目,其时间长度不得超过30秒,或原作品长度的10%,以较短者为准。

第九条 引用合理使用的美术、摄影、图形作品,或对未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通常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内容的分辨率应低于原来的图像:

(一)书刊、产品、网站的封面、包装、主页装潢;

(二)法人、商号、品牌的标识、商标;

(三)视听节目、美术作品、广播电视、计算机软件的截图;

(四)描述不能重复的历史事件、已去世人士的图片;

(五)宣传照片、海报等广告内容。

引用美术、摄影、图形作品,应优先采用具有处于公有领域或“自由版权”许可、非“自由版权”许可的内容,然后才可以考虑使用著作权人未公开向社会公众授权的内容。

第十条 社区或裁决委员会可修订本准则,或制定本准则的细则;但是,需经裁决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裁决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