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做七,又称作旬烧七斋七理七,是东亚的丧殡习俗,指人死后每隔七天举行法事一次,七天为一期,最多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1]道教称之为七七追荐佛教称之为七七斋七七忌累七斋七七日斋七日

“七七”为最后一个“七”,称“断七”、尾七满七圆七

起源

依佛教而言,人死后的神识,被称为“中阴身”,在七七四十九天内必定入轮回转世,不能逗留。佛教传六道轮回天道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天道”是大善少恶业者。“人道”是少善少恶者。“畜生道”是犯愚痴重业者。“饿鬼道”是犯重贪恶业者。“地狱道”是犯重嗔恶业者。“修罗道”有如天之善者,却有大嗔业,故不得为天人,而生为与天为敌之修罗,可享如天之福,善报尽了,则又入轮回,往往堕入恶趣。做七是为了饿鬼道众生而作,饿鬼道是因贪恶业而生,故饿鬼道多数为贫苦饥饿(少部分饿鬼道众生为有大神通的神灵。如鸠槃荼夜叉罗刹等),人间子孙若积福回向,则可使饿鬼道众生稍得福报,饱餐几顿,暂免饥饿之苦。地府神职乃是由有善业的鬼道众生,不受饥饿之苦,但还是有其他方面苦厄,善恶业是不能相抵的,都必须受报,因此虽有善业,但还是要转世为鬼道众生,直到恶业尽。若转世为其余五道,无法收受作七积福,不过积福本身也是为自己积福。轮回转世是由业力所决定,其为天地大道自发而成,公正无私,非一人所能执掌。

道教借鉴佛法中七七日内人将转世的想法,故超度亡魂,起源于六朝道经中三国孙吴葛玄纂集《太上慈悲道场消灾九幽忏》十卷及《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所见的斋仪,以深度忏悔为主,来消灾度厄及超度亡魂。而做七的起源最早是出至于南朝的《太上洞玄灵宝业报因缘经卷之八》《生神品第十九》[2]。故民间传说,地府是天庭下辖负责管理人间事务,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务。一旦人死后第七天,将来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审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对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审,民间谓为“过王官”、“参详十王”。

北魏时佛教借鉴道教的“七七追荐”改为“七七斋”。《北史.外戚传》记载外戚胡国珍去世后,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为他设千僧斋,并度七人出家为僧。可知这样的礼俗应是从佛法的轮回观念而来。

民间相传,此时若无继嗣为其作功德、积冥福,在生时又无种下善因,将审定其生前罪业,打入地狱受报;所以,阳世的亲属每隔七日为亡者办法事、修功德,谓之“七七斋”或“七七追荐”。[3]

头七

民众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六日晚上到第七日早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头七”习俗,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烧香奉祀。

有人认为,家人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着便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重大自然灾害遇难者等设立的全国哀悼日大多安排在头七。

七七

  • 自隋唐开始,民间在人死后每过七天就举行一次奠礼,或者颂经设斋,或者建醮拜忏,以追荐亡灵,民间简称为“做七”。
  • 道教认为人死后第七天来到地府十殿的第一殿接受审判,如此每逢七日、百日、对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审,民间谓为“过王官”、“参详十王”。 以江浙地区为例: 一七,即死后七日,丧家举行隆重仪式,另外供木主,焚香叩拜,烧冥纸,请僧道诵经、拜忏。
  • 有德且百岁以上仙逝的道长,可以在头七过后,每一天作七一次,这典故出自彭祖的“一胜七”说。
  • 举行道场的时间间隔一般最少要七天,最多要做到四十九天为止,也就是说要每隔七天做一次,一共要做七次。
  • 到了宋代以后,民间佛教也为人设道场做七。解释是,人死后的中阴身,四十九天之内会再度转生到六道之中。

习俗

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做法和习俗。

福州:

这在福州丧俗中较为突出。旧时有钱的人“七七做,八八烧”,棺木放在家中要过七重漆,每漆一次耗时7天,漆与七,福州方言谐音,过七系一语双关。贫穷人家只过一七,便将棺木抬上山埋葬。人死后每七天就要“祭”,称“做过七”。至四十九天止,一共要做七次。孝男要戴孝,穿麻衣麻帽草鞋,腰扎草绳,麻帽上挂两个棉球。

  • 一七:称为“过头七”,也称“孝男七”,由孝男出资主持,请道搭坛诵经,播锣鼓和锺謦,向城隍爷报亡。
  • 二七:“二七”是“内亲七”,由族内六亲七眷出资延道诵经。
  • 三七:“三七”又是“孝男七”。
  • 四七:是“亲友七”,由朋友出资延道诵经。
  • 五七:举行开吊。(开吊礼仪大体如下:丧家先发出讣告,邀请内亲外戚、亲朋好友,灵堂内外张素灯结素彩。大门口挂一对白纸高照灯笼,谓之高照,用蓝字标明×旬(10岁谓一旬)寿考(父)或寿妣(母),以及几代同堂,以夸福寿双全之意。大门口还竖立一块大屏风,写着讣告内容。门口另一角,放着堂鼓。吊唁客人一到,礼生(司仪)便击堂鼓,演奏京鼓吹乐,礼生高举名帖,引客人步进灵堂,向亡灵三叩首,孝男孝女跪在灵前陪祭。灵堂四壁,挂满挽联、素轴,异常肃穆悲凉。)
  • 六七:是“孝女七”,由出嫁女出资延请尼姑诵经。
  • 七七:举行开吊。
杭州:
  • 一七,一般叫“头七”或首七,通常在第六天就开始,据《杭俗遗风》上说:做七须在第六日上,故名曰“敲六头儿”,用土地庙的和尚来做法事,配合音乐。
  • 二七,祭礼从简,这天,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祭奠,烧纸楮。
  • 三七,亦称“散七”,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称谓,或上坟焚香接亡灵回家,家中设奠。
  • 四七,祭礼从简,这天,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焚纸楮进行祭奠。
  • 五七,在七七中,五七祭仪尤重,这天,丧家举行祭奠,焚楮烧纸,请僧人、道士放焰口。亲友也携纸钱、锡箔元宝(也有送现金)助祭,丧家要办酒席招待。有的扎纸扎,焚祭亡灵,纸扎有楼阁房宅,内置锡箔元宝;有金山、银山,山上饰草木鸟兽,祭礼时,将这些纸扎拿到墓前焚化。有的地方这天出嫁女儿挑酒食回娘家祭奠。
  • 六七,祭礼从简。
  • 七七,“七七”又称“满七”、“尾七”等,仪式略同“头七”。有的地方又称“七七”为“起服”,即除去孝服,换上吉服。
香港:

即在亡者去世后第七天开始进行祭祀,每七天拜祭一次,拜足七七共四十九天。

通常“头七”、“三七”、“五七”、“尾七”都会请喃呒师傅在道堂为先人打斋超渡,或于家中为先人设香烛祭品,自行拜祭 (俗称做七)。以前在做完法事仪式,家属都会招待亲友一起食斋菜 (俗称食七)。而做七,同时亦系代表“拜阎王”。

作旬

清治时期起,台湾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台湾本省汉族则直接称“作七”为“作旬”。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1. 做“七”. 中国殡葬协会官方网站. [2012年11月24日]. 
  2. 《生神品第十九》. 
  3. 《佛学大辞典》:“七七斋,(术语)人命终后未受报之间,是中有也,中有之寿命但极于七日而死,死而复生,未得生缘,则至七七日,七七日,罪业审定,方受其报。”